总价20万元以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
根据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发〔2025〕36号)、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平台采购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校发〔2025〕37号)、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25〕66号)等文件制定本流程。适用范围:全校各单位采购总价20万元(含)以下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。 一、10万元及以上项目论证 (一)论证要求 凡采购单价或总价10万元(含)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,须先完成可行性论证,具体要求如下: 单价10万元(含)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,需按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形成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意见》,通过“网上办事大厅”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。 总价10万元(含)以上的采购项目,按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科研项目采购实施细则》要求形成论证材料,在立项审批流程中上传。 (二)参考文件 1. 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,文件网址:https://sbc.nuist.edu.cn/info/1047/2641.htm。 2. 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科研项目采购实施细则》文件网址: https://bulletin.nuist.edu.cn/content.jsp?urltype=news.NewsContentUrl&wbtreeid=1015&wbnewsid=53122。 二、平台供货情况查询 (一)查询依据 按照《关于落实框架协议、网上商城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》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要求,查询设备是否在框架协议或江苏政府采购平台供货范围。 (二)查询步骤 访问入口: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临时入口(注:须通过临时入口登录,不可使用跳转链接):http://jszfcg.jsczt.cn/dspt/loginOnlineMall 登录信息:查询号:168011-52;密码:Cxh@1111 查询内容:浏览并选定所需设备的品牌、型号及对应商品代码;若平台无对应设备,需留存“无货”查询记录(作为后续“非江苏政府采购平台采购”的对比证明材料,需在立项时上传)。 (三)参考文件 1. 《关于落实框架协议、网上商城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》,文件网址:https://bulletin.nuist.edu.cn/info/1004/41287.htm 2. 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网址: https://bulletin.nuist.edu.cn/info/1004/51679.htm 3. 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(修订)》文件网址:https://bulletin.nuist.edu.cn/content.jsp?urltype=news.NewsContentUrl&wbtreeid=1015&wbnewsid=53122 三、立项审批 (一)操作步骤 1.进入系统:登录学校“融合门户”→进入“招标采购管理系统”→点击“招标立项流程”。 2.填写表单:提交《项目立项审批表》,关键填写要求如下: 归口管理部门:教学科研设备采购、科研经费采购的通用设备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;算力与服务器归口管理部门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。其他类型请按立项管理办法选择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。 项目经费来源:须点击“+”号添加明细,经费类别必选(如科研经费-纵向/横向、教学经费、专项经费等)。 网上商城购置清单:须点击“+”号添加明细,“商品编号”填写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商品代码,“采购平台”固定填写“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”。 3.特殊情况说明: 若采用“非江苏政府采购平台”方式采购(如网上竞价、线下谈判),需明确采购方式,并上传“平台无货查询记录”“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对比表”等证明材料。 若采购“非固定资产货物”(如耗材、配件等,具体以学校固定资产界定标准为准),需在“申购事由”中说明原因(示例:“拟采购货物拟移交科研委托方”或“拟采购货物使用时长不到一年”,示例仅供参考)。 1. 提交审核:确认表单信息无误后提交,等待经费主管部门、归口管理部门、职能管理部门审批。 (二)参考文件 1. 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项目立项管理办法》,文件网址:https://bulletin.nuist.edu.cn/content.jsp?urltype=news.NewsContentUrl&wbtreeid=1015&wbnewsid=38931。 2. 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,文件网址:https://zcglc.nuist.edu.cn/info/1095/1673.htm。 四、采购实施 (一)采购方式 根据立项审批确认的方式执行,可选方式如下: 1. 江苏政府采购平台直购:平台有对应商品时优先选择,由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下单(默认申购人为收货人,办公地点为收货地址;特殊需求需将立项流程转发给归档人并留言)。 2. 网上竞价采购:按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 3. 其他合规方式:需以立项审批时提交的“对比证明材料”为依据,确保采购流程合规。 (二)参考文件 1. 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文件网址:https://zbc.nuist.edu.cn/_upload/article/files/9f/5a/fd2e8c3340c09536874333ce05f9/a88aa673-7c5a-44f7-9f96-40a1f5c94ecc.pdf。 2. 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 文件网址:https://zbc.nuist.edu.cn/_upload/article/files/08/09/4a54cde54dffba730f99a5f42667/051bd6ac-00e3-4bb8-a3dc-d9354d1cf7e4.pdf (三)下单后操作 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下单完成后,会在“立项审批流程”中上传订单信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,申购人可登录系统查看进度。 五、合同签订 1. 合同要求:采购总价1万元(含)以上的项目,须提交合同审批流程,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。 2. 审批入口:登录“融合门户”→“招标采购管理系统”→“合同审批模块”(具体以系统实时路径为准,可咨询设备管理科),按系统提示上传合同草案及立项审批表。 3. 参考文件: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文件网址:https://zbc.nuist.edu.cn/_upload/article/files/75/36/2bfad4274e0eb8b84ede8be7d8df/5919bff0-4663-4fde-9b3b-7a25360e0971.pdf。 六、收货与验收 1. 收货确认:申购人收到商品后,先核对“商品型号、数量、外观”与订单是否一致,如有破损或不符,立即联系设备管理科(行政楼215,电话:王老师025-58731781,张老师025-58731155)。 2. 验收要求:按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采购验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执行,验收内容包括“技术参数达标情况、功能完整性、配件齐全性”,10万及以上设备需形成《验收报告》。 3. 参考文件: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采购验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,网址:https://cwc.nuist.edu.cn/2021/0701/c4104a179669/page.psp。 七、固定资产登记与货款报销 (一)固定资产登记(申购人操作) 1. 进入系统:学校主页→“融合门户”→“国有资产管理系统”→“固定资产入库”。 2. 填写信息:按系统提示填写入库单(如设备名称、规格型号、采购金额、使用部门等)。 3. 上传材料(扫描件): 必传材料:①完成审批的《项目立项审批表》,②增值税专用发票。 按需上传:③采购合同(若金额≥1万元),④《验收报告》、设备照片、存放地照片(单价/总价≥10万元),⑤设备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。 4. 审核与标签:设备管理科审核通过后,保管人打印入库单(作为报销核心材料),至行政楼215打印“固定资产二维码标签”并张贴,再携带入库单及其他报销材料至财务部门办理报销。 (二)货款报销 1. 时限要求:江苏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,须在下单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报销,逾期将影响学校在该平台的信用等级。 2. 报销材料:打印的固定资产入库单、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合同(如有)、验收报告(如有)等,提交至财务部门按规定报销。 八、其他 1. 联系方式: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(行政楼215;电话:王老师025-58731781、张老师025-58731155)。 2. 流程更新:本流程将根据学校政策调整动态修订,建议每次采购前登录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官网”(https://sbc.nuist.edu.cn)查询最新版本。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10日